(六)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現有(have)項目環境管理聯動機制。對于(At)現有(have)同類型項目環境污染或生(born)态破壞嚴重、環境違法違規現象多發,緻使環境容量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(of)地(land)區,在(exist)現有(have)問題整改到(arrive)位前,依法暫停審批該地(land)區同類行業的(of)項目環評文件。改建、擴建和(and)技術改造項目,應對現有(have)工程的(of)環境保護措施及效果進行全面梳理;如現有(have)工程已經造成明顯環境問題,應提出(out)有(have)效的(of)整改方案和(and)“以(by)新帶老”措施。
(七)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。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标的(of)地(land)區,項目拟采取的(of)措施不(No)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标管理要(want)求的(of),依法不(No)予審批其環評文件。對未達到(arrive)環境質量目标考核要(want)求的(of)地(land)區,除民生(born)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外,依法暫停審批該地(land)區新增排放相應重點污染物的(of)項目環評文件。嚴格控制在(exist)優先保護類耕地(land)集中(middle)區域新建有(have)色金屬冶煉、石油加工、化工、焦化、電鍍、制革等項目。
三、多措并舉清理和(and)查處環保違法違規項目
(八)各省級環保部門要(want)落實“三個(indivual)一(one)批”(淘汰關閉一(one)批、整頓規範一(one)批、完善備案一(one)批)的(of)要(want)求,加大(big)“未批先建”項目清理工作(do)的(of)力度。要(want)定期開展督查檢查,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(do)。從2017年1月1日起,對“未批先建”項目,要(want)嚴格依法予以(by)處罰。對“久拖不(No)驗”的(of)項目,要(want)研究制定措施予以(by)解決,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(born)态破壞的(of)項目,要(want)依法予以(by)查處;對拒不(No)執行的(of)要(want)依法實施“按日計罰”。
四、“三管齊下”切實維護群衆的(of)環境權益
(九)嚴格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。加強對在(exist)建和(and)已建重點項目的(of)事中(middle)事後監管,嚴格依法查處和(and)糾正建設項目違法違規行爲(for),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執行環保“三同時(hour)”制度。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信息和(and)處罰信息要(want)及時(hour)公開,強化對環保嚴重失信企業的(of)懲戒機制,建立健全建設單位環保誠信檔案和(and)黑名單制度。
(十)深化信息公開和(and)公衆參與。推動地(land)方政府及有(have)關部門依法公開相關規劃和(and)項目選址等信息,在(exist)項目前期工作(do)階段充分聽取公衆意見。督促建設單位認真履行信息公開主體責任,完整客觀地(land)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和(and)驗收信息,依法開展公衆參與,建立公衆意見收集、采納和(and)反饋機制。對建設單位在(exist)項目環評中(middle)未依法公開征求公衆意見,或者對意見采納情況未依法予以(by)說明的(of),應當責成建設單位改正。
(十一(one))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科普宣傳。推動地(land)方政府及有(have)關部門、建設單位創新宣傳方式,讓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知識進學校、進社區、進家庭。鼓勵建設單位用(use)“請進來(Come)、走出(out)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