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規劃總建築面積47172.00平方米。項目建成後,正常年份年産3000萬套筆記本電腦音箱産品。
本項目消耗的(of)能源主要(want)爲(for)電和(and)水。按照設計年耗電量爲(for)4778978 千瓦時(hour),用(use)水量51381 噸,項目年綜合能耗爲(for)591.739 噸标煤。本項目能源選擇符合因地(land)制宜的(of)原則和(and)節能環保要(want)求,在(exist)滿足項目需求的(of)前提下,選用(use)優質能源,項目用(use)能總量合理,用(use)能結構符合項目特性。
年能源消耗總量爲(for)591.739 噸标煤(當量值);1471.31 噸标煤(等價值),占"十二五"期間長豐縣年均能源消費增量預測值的(of)0.0117%<1%,對長豐縣地(land)區能源消費增量影響較小;項目新增的(of)能源消耗量影響長豐縣地(land)區GDP 能耗的(of)比例n≈-0.248%≤0.1%,因此本項目的(of)能源消耗對長豐縣"十二五"期間節能目标的(of)完成影響較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