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規定》明确,排污許可證的(of)申請、受理、審核、發放、變更、延續、注銷、撤銷、遺失補辦工作(do)應當在(exist)國(country)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(superior)進行。排污許可證的(of)執行、監管執法和(and)社會監督等信息應當在(exist)國(country)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(superior)記錄。環境保護部負責建設、運行、維護、管理國(country)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,各地(land)現有(have)的(of)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應實現數據的(of)逐步接入。
來(Come)源:環境保護部